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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<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通知>>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

登记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        为落实《电子商务法》和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服务规范电子商务经济发展,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,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,并于2021年6月10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
        一、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(网址:http://www.samr.gov.cn),通过首页“互动”栏目中的“征集调查”提出意见。

        二、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djjxkc@samr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经营范围(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”。

        三、信函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,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(邮编:100820)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集意见”字样。

        附件: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

 

市场监管总局 

2021年5月11日